花垣县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劳动权益保护专题培训
2026-01-15 10:25:09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李颖 | 作者:全必艳 石聪记 龙圣 | 点击量:8116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全必艳 石聪记 龙圣)岁末年初,年关将至,为增强社区矫正对象劳动权益保护意识,掌握维权技能,1月14日,花垣县司法局联合县劳动仲裁院,举办了一场“劳动权益保护专题培训”,为80余名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送上“法治年货”,助力其合法合规解决在劳动就业过程中出现的实际困难。

专家授课:以案释法破解维权难题

县劳动仲裁院资深仲裁员杨娟结合年末欠薪高发特点,围绕《劳动法》《劳动合同法》等法律法规,重点解析劳动关系的认定、劳动合同签订、工资支付标准、社会保险缴纳、劳动合同解除、劳动争议解决等核心问题。通过“如何讨薪”“如何维权”的真实案例,深入浅出地讲解如何通过协商、投诉、仲裁、诉讼等途径维护权益。

“仲裁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,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,还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”杨娟特别强调法律程序的关键节点,并提醒社区矫正对象保留工资条、考勤记录、聊天记录等证据,避免因证据缺失导致维权受阻。

现场答疑:精准对接个性化需求

培训设置互动环节,“被包工头拖欠工资,包工头跑了找谁要工资?”“上了3年班单位没买社保,要怎样维权?”“试用期内受工伤可以找公司赔偿吗?”“以‘经营困难’为由延迟发薪,是否合法?”参训对象现场提问积极踊跃,仲裁员对提问逐一解答,并留下仲裁院热线,便于大家来电咨询。

社区矫正对象吴某感慨:“以前被欠薪只知道吵闹,现在知道可以先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,再申请仲裁,还能申请法律援助,心里踏实多了!”

长效赋能:从“维权”到“预防”的法治升级

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身份特殊,法律意识淡薄,帮助他们规避劳动风险、掌握法律武器、依法依规维权,既是预防重新犯罪的法治保障,也是践行‘矫正为民’理念的生动实践。培训结束后,县司法局与劳动仲裁院达成意向,未来将不定期开展“两类人员”劳动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培训,让每一名劳动者都能感受到法治的温度,为我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、维护社会稳定贡献法治力量。

责编:李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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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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